驻马店市
政策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全年禁烧可燃物通告

2019/09/16 8.4k 阅读 171 点赞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全年禁烧可燃物通告

 1.凡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和其他生活垃圾等可燃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全年禁止焚烧可燃物,对故意纵火焚烧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大力实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市政府通过卫星监测、“蓝天卫士”监测、督导督查和市县乡村组网格化管理进行农村禁烧工作监管,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农村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可燃物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0396-2916515

责任编辑:liyuan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