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
情况公示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8批)
(8月3日12:00—8月4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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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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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确山县瓦岗乡刘老庄村,石板加工厂在黑山林场开山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树木、耕地造成山体滑坡,污染严重,向当地环保局、矿山管理局反映,未解决。 |
确山县 |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确山县瓦岗乡刘老庄村,石板加工厂在黑山林场开山采矿”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由于反映人未明确指出企业名称,根据调查组核查,反映企业是确山县海磊石材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开采项目。该公司采矿许可证是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颁发的,2010年8月,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移交确山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目前采矿许可证已于2015年8月15日到期,正在办理换证工作。
2.关于反映“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树木”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已经基本得到解决。该公司于2009年11月取得河南省林业厅批准的林权证,允许占用林地1.3460公顷。2013年2月确山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公司超林权证批准范围开采,经调查鉴定,最终确定该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面积为3001.5平方米。2013年5月,确山县森林公安局责令该公司2014年4月底前恢复违法占用林地原状,并对其非法占用林地作出罚款决定。
3.关于反映“毁坏耕地”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项目在山上锯石开采,然后运走加工,开采环节不占用耕地,经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没有毁坏耕地现象。
4.关于反映“造成山体滑坡”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依据确山县瓦岗镇政府、刘老庄村委、群众代表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现场走访调查,在该公司矿区及周边未发现山体滑坡现象。
5.关于反映“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有时在原料运输过程中有道路扬尘产生。
6.关于反映“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未解决”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经查阅确山县环保局信访记录,近三年来未接到有关该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的反映。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治理中。
7.关于反映“向当地矿山管理局反映,未解决”问题。经调查,2011年—2015年期间,确山县国土资源局接待过多次群众信访,该局工作人员也多次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解决。
三、整改措施
1.确山县瓦岗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好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
2.确山县国土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做好矿山开采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加强监管,严禁无证开采、越界开采,2016年8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
3.确山县环保局切实落实停产整治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扬尘防治标准,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发了《扬尘治理明白卡》,治理要求高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要求,并于2016年7月18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停产整治工作任务。
4.确山县水利局指导监督企业落实《确山县瓦岗镇海磊石材花岗岩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
5.确山县海磊石材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部门手续,按照各部门的要求落实:企业对矿山周边植被加强保护,及时治理恢复;开采区进行洒水喷淋,湿式作业,2016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出矿区车辆全覆盖,冲洗车轮,2016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矿山公路采取洒水抑尘,立即落实。
四、追责情况
1.确山县瓦岗镇政府向确山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确山县国土局向确山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