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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4.7k 阅读 208 点赞

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17:22:18  浏览次数:

(2026年3月31日经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提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5年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报告》《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5年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新蔡县公积金年度信息化建设及当年增值收益的分配。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下设11个业务部。从业人员106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47人。

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新蔡县政府直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设6个股室。从业人员17人,其中,在编8人,非在编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80家,净增单位-47家;新开户人数1.89万人,净增人数-0.09万人;实缴单位4568家,实缴人数30.31万人,缴存额47.4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2%、-0.30%、7.50%。2025年末,缴存总额435.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3%;缴存余额201.34亿元,同比增长9.6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11.66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78亿元,同比增长4.9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2.77%,比上年减少1.54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34.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57%。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6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7万元。

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4万笔8.7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00%、16.32%。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25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96万笔224.38亿元,贷款余额89.2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75%、4.07%、-6.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4.32%,比上年末减少7.8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 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12笔18159.3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3546.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5239.08万元。

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58.62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47笔18225.5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发生购买、兑付、转让、收回(记账式、凭证式)国债等情况,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0.99亿元。其中,活期1.2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90亿元,1年以上定期102.3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5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0554.46万元,同比下降3.74%。其中,存款利息23689.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6836.7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8.4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9610.66万元,同比增长7.52%。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8878.7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56.28万元,其他75.6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0943.80万元,同比下降16.15%。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0.4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63.52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439.80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47.3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683.0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768.5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458.1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429.89万元,同比下降5.75%。其中,人员经费1051.54万元,公用经费75.54万元,专项经费302.8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110.76万元,不良率3.4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768.54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9.79%,非企业单位占68.50%,灵活就业人员占1.7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0.45%,非企业单位占18.68%,灵活就业人员占0.8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28%,租赁住房占6.96%,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9.86%。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0.9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12%,比上年末减少0.9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1.4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2.2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6.29%。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2.8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1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5.37%,30岁—40岁(含)占46.30%,40岁—50岁(含)占14.90%,50岁以上占3.4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7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29%。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9.46%,比上年减少3.4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优化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全市统一提取标准,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18000元;提高青年人群体、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22800元。

2.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3.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

4. 支持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房。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20%。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无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调整年度缴存基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2025年1—1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其中,市直及市辖区为2100元,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10元。县域为1800元,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80元,2025年12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其中,市直及市辖区为2350元,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35元。县域为2000元,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0元。

2. 下调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3. 研究制定政策。研究出台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70万元调整至66、77万元。二是支持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房置业,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至79.2、92.4万元。三是开通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付房款收据或5年内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发票,按照不超过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0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四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以年的整数倍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规范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以实施管理标准化工程、服务规范化工程、文明创建特色化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行动。线上网站优化升级,布局简洁、分类清晰,高频查询内容醒目呈现,实现“一网通办、一站直达”。全年线上办结业务390.72万笔,办结率高达100%。热线服务提质增效,全年受理市长热线转办工单468件,上传知识库460条,市长热线转办工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75%,办理质效获市政府通报表扬。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指导意见》要求,以政务云平台为依托,创新构建“三网融合”安全基础架构,将公积金业务专网、住建部结算平台专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融通,实现多业务同一终端高效办理,同步建立分级防护、协同防控体系,筑牢网络安全“防护网”。搭建制度、技术、管理多维度网络安全“新防线”,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打造数据全生命周期“新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合规可追溯。拓展“线上8大渠道+线下银金合作站”数字服务“新场景”,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做到了“三网”融合筑堤坝、“三新”协同保安全,确保了网络安全事件、数据泄露及资金风险“零发生”。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支部获评“五星级”标兵党支部。

2.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发展经验“三网融合筑堤坝、三新协同保安全”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现场服务指导交流会上作先进经验介绍,得到国家公积金监管司充分肯定。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无违规行为发生。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