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马店市
政府类政府类

12月30日驻马店市举行《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5/12/01 1.5w 阅读 190 点赞
12月30日驻马店市举行《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5-12-30 09:36

信息来源:

驻马店日报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12-30 09:36

信息来源:

驻马店日报

分享到:

  

发布人:

薛桂清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王新洪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新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主持人:

余胜利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负责人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负责人 余胜利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为促进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推动《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今天,我们举行《条例》新闻发布会,重点向大家介绍《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薛桂清先生;

  驻马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洪先生;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王新军先生。

  欢迎各位发布人!

  下面,请薛桂清先生介绍《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薛桂清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十六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继《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之后又一部聚焦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旨在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以法治手段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相关内容。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工作是重大的民心工程,关乎学生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家长关心、社会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让家长放心”,2024年在青海考察调研时又提出校园餐应“卫生、安全、可口、营养健康”的殷殷嘱托。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347所,就餐学生86.3万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环节多、链条长,涉及多个部门,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工作存在食堂准入和监管机制不健全、委托承包经营不规范、资金管理不到位、餐饮安全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制定《条例》,是顺应群众期盼的惠民之策,更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务实之举。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2024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起草工作。2025年4月24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4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8月1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条例》制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条例》内容。8月29日,《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9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将征求意见稿发送市直有关单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新蔡县、确山县、西平县开展立法调研,与20多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100多名学校负责人和家长代表面对面交流座谈,收集意见建议400余条,66条真知灼见被吸收采纳。认真落实立法协商、立法听证制度,首次与市政协联动,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听取教育界、卫生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确保法规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三、《条例》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条例》遵循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二是总结我市学校餐饮管理实践经验,将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全文不分章节,共3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学校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实践中,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与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划分不清,存在“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问题。对此,《条例》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安全管理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强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严防学校餐饮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条例》对食品采购、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视频监控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供餐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力求建立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强化学校餐饮安全社会共治。《条例》通过规定家长陪餐、设立食堂开放日、公开视频监控、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措施,推动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工作向多主体主动参与、共同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落实,形成学校餐饮安全管理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共同监督、共管共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严格依法追责问责。对未按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食品安全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余胜利

  谢谢薛桂清先生的详实介绍。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关注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河南日报记者

  请问,本次出台的《条例》,在构建校园餐饮安全监管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谢谢!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新洪

  感谢您的提问。本次《条例》的制定,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穿始终,在校园餐饮安全监管机制上构建了一个“四方责任”清晰、“全链条”管控、社会共同监督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一是压实“四方责任”,解决“谁来管”的问题。明确了政府属地责任: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校园餐饮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了行业主管责任: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餐饮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厘清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例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营养健康监测与食源性疾病预防。明确了学校主体责任:确立了“校(园)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是实行“全链条”管控,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闭环管理,《条例》对食材的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双人联检”验收、贮存、加工、留样、配送到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操作性强的规定。

  三是推动“社会共治”,解决“如何监督”的问题。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对餐饮管理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作为督促整改的依据。全面推进“明厨亮灶”,要求在学校食堂后厨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确保有效运行,实现加工过程透明化。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抓实《条例》的贯彻执行?谢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王新军

  谢谢您的提问。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从“宣传、防控、执法、共治”四个维度发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监管人员、供餐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条例,重点培训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操作规范,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校园餐饮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全力筑牢校园餐饮安全防线,让广大师生吃得放心、让家长安心、让社会满意。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依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智慧监管平台,深化“互联网+AI监管”,定期对全市234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7家校外供餐单位的加工操作过程开展常态化网上巡查,固定违法证据,及时通报讲评,推动整改提升,形成有效震慑,利用科技手段,构建起监管全覆盖、全时段、无死角、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按照《条例》要求,严格开展日常监管,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管理制度;严查采购、贮存、加工、配送、消毒、留样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推动学校食堂规范操作、规范运行。

  四是强化多元共治。与教育、卫健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抽查,共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协同教育部门推动学校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餐饮安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12315平台和《驻马店市“校园餐”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建立校园餐饮安全投诉、反馈、核实、奖励全环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餐饮安全风险;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线上巡查,对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约谈、处置,运用多种手段打造校园餐多元共治格局。谢谢!

  

驻马店日报记者

  请问,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真正落地见效?谢谢!

  

王新洪

  谢谢您的提问。为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见效,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与督导。组织开展全市学校负责人和餐饮管理人员进行《条例》的全覆盖培训,确保每一位关键岗位人员都熟知规定、明确责任,并将《条例》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督促落实《条例》规定。同时,将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二是保障家长核心权益。《条例》明确规定,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收取的伙食费全部用于成本开支,学校不得从中牟利。同时,硬性要求学校每学期末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我们将通过设立统一台账模板、加强审计抽查等方式,确保这一规定成为“铁律”。同时,畅通家长监督渠道,督促指导所有学校依法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另外,定期组织食堂开放日、家长陪餐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于家长委员会或满意度测评中反映集中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将直接介入复核并督促整改。

  三是推动智慧监管与长效治理。以县区为单位建设校园阳光餐饮智慧化服务平台,落实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制度,实现从采购到支付的线上留痕、全程可溯。通过数字化赋能,确保中小学校食堂采购、运输、验收、存储、加工、售卖和财务等关键环节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可视、可控、可追溯管理,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成本可控。同时,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水平,向家长及社会公众开放学校食堂实时加工制作视频,让监督突破时空限制。

  总而言之,我们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通过严格的执行、透明的公开和有效的社会监督,真正守护好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谢谢!

  

余胜利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各位记者朋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校园餐饮管理工作,全力守护广大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在此,希望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校园餐饮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责任编辑:霍瑞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