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会同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驻医保办〔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通知》,2026年3月10日起执行。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取消现行“眼动检查”“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等64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35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
二是对“心理治疗(个体)”“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骨髓采集费”等35个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价格项目制定市县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三是规范整合后,提高了项目兼容性,有助于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三、《通知》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高度重视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
(二)稳妥推进落实。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以及政策宣传、跟踪监测等落地执行工作。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规范服务收费。要求各县区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解读单位: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
联系电话:0396-278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