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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6/04/01 5.1k 阅读 187 点赞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前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扎实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问: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性租赁住房“过渡”、共有产权住房“安居”的住房保障新格局,逐步形成分层分类、梯度保障、密切衔接的住房保障制度,为此,我市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起草。

二问: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不一样?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建设、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过渡性、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

核心区别: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户籍、收入、住房面积严格限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不限户籍、原则上不设收入限制,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租房贵、租房难”问题。

共同点:都属保障性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政府监管、长期稳定。

三问:谁能申请驻马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重点覆盖以下群体:

1、驻马店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含外地来驻人员);

2、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职工、公共服务行业青年职工;

3、新引进人才、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4、产业园区、单位自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或定向租给本园区、本单位职工。

关键门槛:在驻马店无房,不设户籍、收入等限制。

四问:保障性租赁住房多大面积、装修标准什么样?

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标准并实施全装修,同时结合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特点,配置必要的配套设施。

1、小户型为主:新建、改建的保租房,7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原则上不低于70%;

2、灵活出租:大户型可按间出租;

3、全装修交付:配必要生活设施,拎包入住;

4、租期稳定:改建/存量房改造项目租赁运营不低于8 年。

五问:租金多少钱?会不会涨价?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1、政府定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

2、定向供应给本单位、本园区职工的,租金还可以再降低;

3、严格监管:租金、押金纳入资金监管,不得随意涨价。

六问:怎么申请、由谁管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保租房工作负主体责任,具体申请流程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统一纳入市房屋租赁平台监管。市级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规划、项目认定、督导检查。

七问: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能享受什么公共服务?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凭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办理暂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申领居住证,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八问:土地、税费、水电等方面都有啥优惠?

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税费、金融、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国家政策支持。

土地:单位自有地改建不补缴地价;非居住房改建不变更土地性质;

税费: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增值税、房产税减免;

水电:非居住存量房改建项目水电气暖按居民标准收费;

金融: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发债、保险资金参与。

九问:会不会被违规转租、改变用途?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严格,全市统一纳入房屋租赁平台监管;严禁骗优惠、转租转借、改变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对违规行为及时预警、依法处罚、督促整改;县区政府负主体责任,全程监管。

解读单位: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科室:住房保障科

咨询电话:0396-261850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